【文字解读】《淮北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
2024年12月5日,市数据资源局印发《淮北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务云(以下简称政务云)管理,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支撑“数字淮北”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淮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市数据资源局起草,在参考省政务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章制定的程序要求,于2024年11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向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本《办法》,12月5日以市数据资源局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总则,明确《办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云平台的定义、上云原则和政务云的服务范围。
第二章职责分工,云平台建设、安全运行和管理等工作涉及云主管部门、云技术保障部门、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第三章使用管理,明确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和使用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运行和安全管理,明确政务云运行维护阶段,云主管部门、云技术保障部门、云服务商和使用单位各自职责及安全责任。
第五章考核评价与费用,明确云主管部门组织对云服务商进行考核,云技术保障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确定云服务商和服务目录,支付云资源使用费。
第六章附则,明确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的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推动政务云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减少重复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实施效率。强化政务云的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通过政务云平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化应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数据资源局将充分发挥《办法》的引领作用,强化《办法》的推动落实,加强对政务云的使用单位和云服务商的工作指导,做好政务云的建设、应用、运维、安全、考核评价等工作,为淮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保障。
咨询科室: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安全管理科)
咨询电话:0561—319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