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28 14:44 字号:

各科室、各窗口:

为充分调动各窗口、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更好发挥信息在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服务决策、服务大局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淮政办秘〔2017〕21号)、《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信息报送主体

各窗口、各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各窗口、各科室将信息报送至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报送至市政府办和市委办。

第二条  报送目标任务

1、各窗口实行一月两报制,信息报送数量根据窗口人员数量动态调整,5人以下(含5人)每月上报信息量不得少于2条,5人以上不得少于3条,10人以上(含10人)不得少于4条。

2、各科室实行一周一报制,每周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条。

第三条  信息内容要求

1、窗口信息。重点反映窗口服务情况;反映窗口服务对中心的影响;反映窗口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并联审批改革、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反映窗口在创新创优、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特别是开展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新模式;反映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呼声建议和意见。

2、各科室信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情况,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决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各科室负责总结上级工作的新进展、新动态、新举措、新思路、新模式中,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反映改革发展、中心工作、群众企业呼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需要中心重视和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外地可借鉴的新思路、新政策、新举措。

第四条  信息报送要求

1、快速。及时采集编报信息,重要信息做到第一时间报送,提高报送时效性。

2、准确。加强信息调研与分析研判,确保上报信息内容客观、数据准确、情况清楚。

3、精炼。篇幅精炼,主体鲜明,条理清晰。篇幅一般控制在300到500字。典型经验、问题反映类的专报控制在1500字以内。

4、深刻。坚持运用辩证思维,精心提炼主体,有高度、有深度、有观点、有数据。重点提供趋势性、经验性的深层次、有分析的信息。杜绝无窗口参与的本部门信息和失实信息。

5、对于内容存疑、要素不全的信息,各窗口各科室须按照要求及时核准回复。

6、窗口在报送信息时,所拟邮件主题须包含“xxx窗口”字样。如:“水务局窗口积极推行“一次、一窗、一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7、报送方式。信息统一发送至邮箱hbxxbs@163.com;

第五条  定期通报

1、信息技术中心每月将各窗口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条目进行通报。

2、窗口信息报送所得分数计入绩效考核成绩。

3、对信息报送中的突出问题,信息技术中心及时提醒信息报送相关负责人。

第六条  计分机制

1、窗口所报信息不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在门户网站发布,不计入目标任务条数。

2、窗口所报信息达到目标任务条数计1分,被市政府办《政务要情》,市委办《淮北信息》采用的,每条加1分。信息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加1.5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加2分,同时采用,以最高分计。所加分数计入每月绩效考核评分。

第七条 信息工作考评,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月度计分工作于次月上旬完成,年度考评工作与次年1月份完成。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