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持续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减至24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减至12个工作日。推行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和“豁免清单”。对于符合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企业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后,经规范性审查,无需技术评估,当日即可获批。
环评审批取消选址意见、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水土保持批复等前置条件。实行容缺审批制度,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前提下先行受理、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二、积极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窗口认真落实《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通知》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要求,除国家、省要求市级审批的项目,其余环评报告表类项目授权给各生态环境分局审批。使企业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就近直接办理环保手续。
三、严格环评单位管理,确保环评编制质量。
借助生态环境部信用公开平台,严格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的管理工作。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纳入信用管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信用管理对象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相关要求对信用管理对象失信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四、制定优化服务政策,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窗口按照坚守底线、创新调优、提前介入和主动服务的原则,制作《“双招双引”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服务手册》,供我市招商队伍和企业办理环评使用,手册汇编了环境影响评价办理依据、环评编制单位选择、审批程序、相关惠民政策、环境保护准入注意事项、服务方式和咨询电话,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方便招商队伍和企业及时了解环保政策和环评办理流程。
印发《关于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淮环函(2023)109号),措施聚焦环评审批服务、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帮扶指导等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淮环函﹝2025﹞33号),措施涵盖审批服务优化、执法监管创新、绿色转型支持和政策扶持强化等多个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以实际行动助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