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报送乡(镇)、村(社区)网上办事代办示范点的通知
淮政服〔2018〕58号
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报送乡(镇)、村(社区)网上办事
代办示范点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让更多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务服务网带来的便利性、优越性,加快乡(镇)、村(社区)代办示范点建设,提高我市基层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乡(镇)、村(社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从基础条件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硬件设备较齐全、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村(社区)分别择优选择1至2个作为网上办事代办示范点,填写示范点信息表(见附件1、附件2)于12月14日前报送至邮箱hbzwzx_dj@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区要加大对代办示范点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示范点的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加大资金与人员扶持力度,将示范点打造成为本辖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样板点,以点带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展开。
联系人:董进 电话:0561-3111138(同传真)
附件:1.乡(镇)代办示范点信息表
2.村(社区)代办示范点信息表
2018年12月7日
附件1
乡(镇)代办示范点信息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乡(镇) |
代办点简介 |
建设情况 |
代办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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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村(社区)代办示范点信息表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村(社区) |
代办点简介 |
建设情况 |
代办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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