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权责清单
“全省一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涵盖省、市、县、乡四级权责事项。省有关部门要对照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完整公布清单具体内容。按照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县依据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修订本级权责清单,按程序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各地、各部门要运用线上线下方式,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要严格规范权责清单制度运行,鼓励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评议,充分发挥舆论和公众对权责清单执行的监督作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省数据资源部门要围绕利企便民,以清单为源头支撑,强化数字赋能,拓展应用场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清单公布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皖政〔2022〕73号)附件即行废止,全省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版本由省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后公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6〕109号)有关省属普通(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事项继续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