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解读材料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的若干举措》(皖政办秘 〔2021〕 55号,以下简称《举措》)。现将《举措》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梳理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评估发现的创新举措、问题及建议,印发《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认真研究借鉴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坚持对标一流、注重学习借鉴、谋划真招实措,认真研究分析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问题等,针对性研究提出落实举措,起草了《举措》,因地制宜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举措》强化用户思维,把群众满不满意、企业方不方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评判标准,在全心全意为企业和群众创优服务中找准改革新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设身处地寻找破解市场主体办事“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的“最优解”,并强化等高对接沪苏浙,注重借鉴深圳、青岛等地先进做法,推动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坚持对标一流,强化借鉴提升。《举措》坚持运用国际视野、对标国际一流标准,除逐一对标《评估发现的部分创新举措》《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还注重借鉴沪苏浙、深圳、青岛等地最新出台的改革举措和国务院网站“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等推广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强化对表对标、整改提升。
二是注重接续创新,强化系统集成。《举措》结合我省相关工作实际,既对《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相关评估报告、对标学习沪苏浙工作有关调研报告、《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2021版)》等改革成果进行提炼集成,又根据当前形势提出了系列创新举措,突出工作重点,推动营商环境靶向优化。
三是强调“顶格战法”,优化工作机制。坚持“顶格战法”,把“双招双引”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大力度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探索构建领导带头、部门跟进、市县落实的上下贯通、纵横联动工作体系,形成顶格谋划、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工作新机制,打破条块分割的传统工作模式,推动流程再造、体系重构和机制创新,加快形成高效工作新格局。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做好《举措》制定,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借鉴、实地调研,针对性提出我省对标举措,并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举措(征求意见稿)》,征求吸纳30个省有关部门、16个市意见和10余商协会及企业家代表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修改完善后形成《举措》。
四、主要内容
《举措》共6方面25条,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强化市场主体保护。《举措》主要围绕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保护,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完善招投标与政府采购政策、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引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健康发展、提升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公平待遇落实到位,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主要围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的政府,聚焦深化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便利度、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能、推进“一网通办”、优化公用事业服务、开展分阶段申领施工许可证试点、推进智能通关等营商环境关键领域,学习借鉴国办通知及沪苏浙等先进省市的典型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推出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实现企业“零跑腿”“少跑腿”享受高效服务。
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主要围绕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从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提出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推广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积极探索“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开展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要求,为企业提供宽容制度环境,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等。
四是常态化强化法治保障。主要从加快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完善“繁简分流”机制等方面,提出建立健全长效常态工作机制,持续开展不符合《条例》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充分借鉴广州法院“繁简分流”等经验做法,推动建立省级各职能部门统一参与的常态化综合性联席会议机制,搭建管理人办理涉破事项的“绿色通道”,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低效劣势企业市场退出机制,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主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等方面,协同“双招双引”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和十大新兴产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协同机制;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引导督促作用,促进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创新举措
创新方面相关举措主要包括:对标杭州“亲清在线”、南京市“企业家服务日”典型做法,借鉴海尔卡奥斯平台模式和青岛“国际客厅”等,提出打造“皖企通”服务平台、创新开展多元化企业家服务,打造我省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线上“国际客厅”,进一步强化开放引领,巩固提升我省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