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窗口贯彻落实《企业名称申报指引》
2025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5年第59号公布了《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 年版)》,为有效贯彻落实企业名称申报指引,进一步规范企业名称登记,市市场监管局窗口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动企业名称申报指引实施。
该指引适用于企业设立、变更时的名称申报,使用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申报可参照执行,强调了企业申报和使用名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名称用字、组成要素(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及排列顺序作出指引,并分别细化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的具体指引。同时对企业名称申报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提示,指引详细介绍了近似名称的比对规则及相关风险提示,包括字号包含、字音相同、字形相近等多种情形,提示企业名称禁止性规定要求及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等,明确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将加大对企业名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着力解决企业在名称申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申报名称,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