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窗口“多管齐下”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监督管理
市民政局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精神,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坚持防风险、守底线、提质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登记审查。强化对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社会组织章程,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任审批备案程序。开展年度检查。开通线上办理,优化年检流程、改进年检服务;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开展随机抽查。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每年对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社会组织整改完善。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坚持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开办资金捐资承诺、社会组织党建承诺、诚信自律承诺等“三项承诺”,推动社会组织将诚信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从坚持党的领导、规范内部治理、加强信息公开、强化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等多方位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对失信社会组织实施重点监管,落实惩戒措施,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评先评优等领域进行限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约谈工作机制,以约见、谈话方式,及时指出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年检结果的运用,按照“督促注销一批,整改规范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思路,对不参加年检、活动不正常的社会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对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督促整改;对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督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参加年检、不正常活动、也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