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窗口简化审批优化营商环境
我市第一张《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凭证》发出
近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市新华书店工作人员按照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推行音乐厅等七类公共场所卫生备案管理的通知》(皖疾控监督〔2025〕2号)规定,提交《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备案信息登记表》、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并签署《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告知书》后,窗口工作人员仅用五分钟时间就把《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凭证》发放完毕,这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等7类公共场所备案制管理以来发放的第一张《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凭证》。
《公共场所卫生备案凭证》发放的实施,是市卫健委窗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擦亮卫生健康服务品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事项落实落地的又一项便民利企政策。7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备案制的实施,不仅精减了办理证照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减少了企业跑动办事成本,也大力优化了法制化营商环境。
7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为备案,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督管理力度,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责任,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