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窗口贯彻落实《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024年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5号公布了《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为有效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统筹安排部署,强化宣传培训,扎实推动《实施办法》施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在企业开办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明确深入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强化重点登记(备案)事项审查、全面实行“代位注销”、积极引导公司公示出资信息等工作重点,要求各级登记注册窗口扎扎实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实施办法》。同时,以“线下+线上”方式组织开展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具体登记案例,对《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讲解,有效夯实《实施办法》落实基础。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将密切关注《实施办法》施行情况,及时指导各级登记窗口解决落实《实施办法》遇到的问题,持续提高服务水平,更好促进公司制经营主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