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窗口:事关居民医保—— 《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市城乡居民:
你们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及我省《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就春节返乡期间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我市对该群体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到2025年2月底,凡是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前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即待遇保障周期为参保缴费的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由于国家及我省参保长效机制的建立实施,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2025年3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属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虽然仍可通过参保缴费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但需要经过3个月的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鉴于2025年3月1日起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将有待遇等待期的政策,希望全市广大居民利用春节返乡的时间,于2月28日前积极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获取一年的健康保障。
线上参保缴费操作指南:“淮北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淮北→参保缴费专区。去年已在淮北参保缴费人员,请直接选择“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或“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完成缴费;去年未在淮北参保缴费人员,请先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两种缴费途径中的一种完成缴费。
感谢全市广大群众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