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窗口积极承接省卫健委下放部分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权限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管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近期,省卫生健康委将部分医疗机构行政审批管理权限下放至市级卫生健康委,其中包括政府举办的二级中医类医院、二级妇幼保健院、二级专科医院,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独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审批权限,均由省卫生健康委下放至设区的市卫生健康委。
本次下放到我市审批管理的医疗机构种类多,涉及到的规范标准要求高,包括妇幼保健院、血液透析中心等共三家医疗机构,为做好本次下放任务的承接,持续打造更加便民利企的政务服务环境,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一改两为”推进会精神,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制定了相关工作措施,及时把新的审批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同时,窗口“靠前一步”开展工作,与新下放的医疗机构主动对接,细致了解医疗机构基本状况、工作需求。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窗口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便民利企每一件实事,紧盯一流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在便民、高效、减负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