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完成首个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评估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区域评估和“标准地改革”,固化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成效,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23号)要求,积极推进“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并顺利通过专家评估,成为我市首个完成该项工作的开发区。
通过该项工作,一方面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落实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制定环境准入标准清单,以“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模式优化环评审批监管方式;另一方面明确成果应用路径,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直接引用区域评估成果、在提出“四个清单”的区域内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审批环评文件、在明确责任主体后可以多个同类型小微项目编制一份环评文件、以及在方式、时限、内容方面简化公众参与等多种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服务,助推项目落地建设。